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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春和阿梅的连唬带吓下,刘鹃终于扛不住了。
可惜的是,刘鹃知道的也不多。
她确实是旧年在京城认识的对方,她记得很清楚,那些日子杜采青每天像无头苍蝇似的带着管家乱窜着四处求人,她一个人实在无聊就会出去逛街。
京城的繁华自是与杭州不同,更何况,杭州城里刘鹃也没进过两次,骨子里她仍是一个没什么见识的小村姑,因而,初来乍到的,难免不会被京城的繁华迷了眼。
可她实在囊中羞涩,杜采青自顾不暇,哪里多余的银子给她?
于是,她也只是看看,可看得多了,难免会心生向往,也羡慕那些衣着光鲜之人。
说来也是巧,有一天从银楼出来,和一个妇人迎面路过时,发现对方的钱袋掉了,她把钱袋拾起来查看了一下,钱袋里有一点碎银和两张一百两的银票,彼时的她尚有一丝良知,转身追上前把钱袋还给对方了。
对方是位四十来岁的妇人,余杭人氏,为了感激她,拿了点碎银塞给她,非但如此,对方得知她是杭州来的,拉着她认了老乡,并请她下馆子吃了顿饭,最后还送她回住地。
好巧不巧的,那妇人竟然和刘鹃住在同一家客栈,两家都是单独包的一栋小院,且还是左右邻舍。
至此,妇人才告诉刘鹃,说她家里是做丝绸生意的,这次进京是陪儿子来谈生意,白天儿子忙着谈生意,她一个人没意思,只能在街上随意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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