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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乔木下单的快递还没有到的时候,她儿子的判决就先下来了,杀人未遂,外带着挟持人质,两罪并判,八年妥妥的,一年都少不了。
乔木本来是想去看看的。
但是,现在腿断了,出门一趟实在是太麻烦了,而且医院那个车当天也比较忙,打出租的话,估计人家出租车司机也不太乐意接一个行动不方便的人,所以乔木就打消了过去旁观的念头,而且,这样也好,省得过去受气或者对骂起来。
唯一有些不爽的就是判决下来的当天,赵春梅和王洪,也就是乔木的儿媳和孙子又过来了,过来指责乔木怎么那么狠心,要乔木把她老公,把他父亲给放了,而他们两个之所以会一直等到判决下来,人都被抓进监狱了才过来找乔木,主要是因为他们两个都不认为乔木会对自己儿子怎么样,估计也就是抓进去吓唬吓唬,可是谁成想乔木竟然来真的,真的把王柱鑫判了刑。
所以,这不赶紧过来了。
不过,通过他们两个人的指责要求,乔木也能看得出他们两个对法律真的是一点都不懂,由此也能看出,国家法律的普及依旧任重道远,她那孙子好歹还念了四年三本大学呢,这点法律常识都不知道。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就跟偷东西和抢劫完全属于两个概念一样,一个是可以私下和解的,还有一个是不能私下和解的,或者说,就算私下和解也没用的,杀人未遂和绑架这两种行为只要立案,那就是妥妥的刑事案件,即使受害者出具谅解同意书,那最多也就少判两年,绝对不存在什么直接放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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