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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只要找到了酒三半,这一切便可迎刃而解。
但是酒三半在哪?要去哪里找?他为何会不在?
甚至于……
他是不是已经死了。
刘睿影都不知道。
他对酒三半的了解仅仅止乎于‘酒’,‘三半’这三个字上。
酒,是因为他嗜酒如命。
三半,也是因为他‘三半离不得酒’。
不过刘睿影还忘记了一个字——剑!
酒三半的剑,远比酒三半的酒更为珍贵。
酒三半宁愿卖掉自己的五花马,千金裘,也不远典当掉自己这把亲手打造的剑来换酒。
如此说来,他嗜酒如命这条评判却也有失公允。
嗜酒已然如命,那嗜剑又当如何?
刘睿影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比命更加珍贵的。
旁人总是说他愿意用命换这换那,都是因为他甚至根本就换不来,也无从可换。
要是当真给他机会让他用命去换什么娇妻美妾,黄金万两,他却又会开始支支吾吾的迟疑不前了。
俗话说的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就是因为命太珍贵了,没谁能要的起,天下间也没有能用来等价交换的物件,所以才会总被人们挂在嘴边显摆。
就好比大家都觉得钱重要,有钱自是能享受到没钱所不能享受的奢华生活。
但挣钱的方式大家都管他叫做卖命。挣来的钱,都叫做血汗钱。
很多所谓的痴情种都说能把对方视如生命,事到临头又有几人相濡以沫?
可同甘而不可共苦,天下间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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