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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这玩意不应该属于心理范畴而应该属于玄学范畴。
有些人喜欢某人一辈子,人家都不会有一刻动心,但有些人仅仅见了一眼就心痒痒的直蹭床沿。
室友们发现陆泽有些偷懒了,倒不是屁事儿不干,只是多给自己留了一些业余时间。
他再次做出了改变,开始注意起了现在年轻人的服饰潮流,注意起了最近八卦新闻,注意起了如何追求一个女孩子。
他开始拜托三个室友陪他逛街买衣服,因为他的眼光真的糟糕透顶。
他开始说起了网络流行语,脸上带上了笑容,不再像曾经那样严肃的像个面瘫。
甚至买了一款曾经就算有钱也舍不得卖的名牌蓝牙耳机,只为他边工作边打电话时能够舒服一点。
他变了,重新变成了一个大学生,不再是一个玩命工作的上班族,他开始注意到人生中有很多美好,他有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很Nice。
随后陆泽开始开始了对她的追求,约她一块看电影,一起散步,一起吃饭,开始变的无话不谈,甚至连心里的秘密都透露出来。
她说出了她和前男友分手的原因,无非就是一个保守的女孩遇见了一个精虫上脑,满脑子XXOO的小王八蛋,然后小王八蛋看女友不同意就打起了其他女孩的心思,直到被她发现。
而陆泽也透露心扉,告诉了她自己是什么时候第一次遇见她,然后在食堂打工时又遇见了她,他甚至记得每次遇见她是,她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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