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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那小吏没有答话,但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就能猜出一二内情。放眼苏州城里,能与方应物具备同等资格的人,也只有钦差采办太监了。
若非是为了给采办太监腾出地方,府衙又怎么会打算把方应物赶走?说什么地方大小不合适,都是自欺欺人的理由。
对此方应物确实无比震惊,就算是再心思缜密的人,事先也想不到府衙会做这种事。
地方官要将钦差大臣从驻地中赶出龗去,猛然说出龗去简直没人敢相信。当然,如果是钦差太监强力撑腰的话,那么动机就可以理解了。
在官场上,拉帮结党的很多,但生怨结仇的也有不少。这些仇隙大抵上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公仇,一种是私仇。
公仇多是因公事而起,具体缘故则是由于立场不同发生的。例如先前苏州府弹劾方应物,就是围绕赋税问题发生的,并非苏州府一定要刻意针对方应物这个人。
私仇则是因人或者私事而起,如果方应物被从公馆赶出龗去,那就是刻意针对他方应物而来的,肯定属于私仇范畴。当然,公仇私仇之间有时候分界也不是那么明显,或者是经常混杂在一起的。
两者之间,公仇相对而言比较好化解,当事人时过境迁、不在其位之后,说不定还能生出“相逢一笑泯恩仇”的佳话,除非是极度狭隘记仇的人,这样的人终究是少数。
但私仇可就没那么容易消解掉了,私仇比公仇更容易记恨。不死不休的纠缠一辈子都是有可能。就像一个人使用公款也许会很大方,但使用私房钱时却会想之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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