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吧。”他说的很轻松,仿佛十年只是眨眼之间。
“比我待在北京还要久三年,待了这么多年,怎么不考虑留在英国呢?”无尽的夜里,施越的问题越来越多。
一个地方待了再久也会厌倦,程毅回来的原因很简单,厌了英国的工作和生活,也包括女人。
“北京到底是我的地盘,我也算落叶归根。你呢?一个南方姑娘北漂,勇气可嘉啊。”他其实想问得更清楚些,比如,为什么要跟一个男人七年,是为了他留在的北京?
“在南京发展有局限,我学的专业在北京会吃香一点。”她避重就轻,只回答她其中的一个想法。
“哦,这地方住了多久了?”程毅转话题。
“两个多月。”她闷着声音。
程毅动了动唇,舌尖扫过一排牙尖,“是香港回来后搬的?”
施越抬头,望不清程毅,她摸着他的纹身处,感慨,“嗯,回来后先住在酒店的,这房子是我好姐妹给我找的。如果我不住酒店,咱两说不定还真就拜拜了。”
“可你却找上门了。”
施越哼了一声,“是你好吧!大晚上央人换房,真难伺候。”
“那间房我住了好几个月,却被你抢了,你还真是赖上我了。”程毅嗤笑,在她腰间摸了一把。
“讲点道理好不好,我可是付了房钱的!”施越咬他肩头,看他痛的吸气。
他忽然想到那日衣服里的港币和纸条,笑道,“是!施小姐可爱付房钱了,敢情我那日的鸭子费最多值五百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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