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吗?”程毅又问。
如果不喜欢,那十三年的时光就是荒废光阴,施越万分坚定,“不喜欢画画,我犯得着浪费十三年啊?”
浪费有时,也是一件开心的事。
程毅努努嘴,驶在夕阳的光影中,英国很少有这样漂亮的夕阳,热情灼热的洒在大地之上。但那个地方,他待过十年,人生中所有记忆复杂交织的十年都留在了那。
“一幅画能卖不少钱吧?看来我得加把劲啊,不然得让你瞧不起了。”程毅自嘲。
施越靠在车窗沿吹风,她早将程毅的底子摸得四五分清晰。海归硕士研究生,就业于一家信息科技公司,朝九晚五,日常弄不好也会加班。从花钱的大手大脚程度来看,这是天生养成的习惯,且没有什么实质性负担和压力存在。
她断定,她男朋友算是个有钱人。
她嗤笑一声,“我哪敢瞧不起您啊,我那副画不值钱的,程先生敲敲手指就能挣一大笔钱,不像我,画到手抽筋才能挣您的一丁点。”说完,比了个心,代表那一丁点。
待在一起,施越也开始学他,您您您。
程毅听得变扭,知道她是在磕碜他,笑了笑,“咱两身份来说,还是你高尚一点,艺术家是不是?听着多高大上啊!”
施越扯着嘴,回他,“你不也高大上,天天电话里,谁谁都是喊你程总程总的。”
“你以为喊你这个总那个总的都是好事,在其位谋其职,我糟心的事可多呢。也就下了班见到你,我才找到了点人生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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