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焦触已经在马鞍上坐稳,眼见自己的好友张南被赵云刺死,他嗔目大叫,挥舞大刀,劈向赵云。
赵云枪法在技巧上胜过力量,但并不代表他的力量不强,他只是跟吕布、典韦、张飞等人比起来力量不足,但比起焦触这样的庸才,赵云在力量上完胜。
赵云轻轻一点,亮银枪便刺在焦触那柄大刀的刀芒上,那是焦触那柄大刀受力最薄弱的地方,当地一声巨响,焦触惨嚎一声,虎口震裂,大刀当啷一声落在地上。
焦触又见赵云扬起亮银枪,魂飞魄散的他俯下身,准备策马躲开,却见那条亮银枪已经落在他的眼前,眼前是一片血红。
原来赵云在自己的亮银枪上加了一个红缨,缨穗吸血,可以阻止枪头上的血顺着枪杆流下来,因为一旦枪头的血顺着枪杆留下来不利于自己发力,实际上红缨的作用就是擦血抹布,另外选红缨,是因为红色是血的颜色,在攻击时可以给对手造成错觉,增加士气。
因为焦触俯身下去,原本刺向焦触前胸的亮银枪正刺中焦触的面门,焦触看到的那一片血红除了自己头脑里迸发出的鲜血之外,便是那血红的红缨。
亮银枪刺中焦触的脑袋,赵云用手一搅,焦触头盖粉碎,崩裂的脑浆带着余温和血腥四处飞溅,溅落在一群杀奔吕布而来的荆州将士脸上。
这些荆州将士脸上沾满了焦触的脑浆,宛如做了一个悠长的噩梦一般。他们止不住心中的恐惧,嘶吼起来,瞪起血红的瞳孔。杀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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