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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易和布雷克格里芬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
要不都说最了解你的往往就是你的对手。
下半场回来神速队的第一次进攻,布雷克格里芬来到了45度角拿球,而出现在他前面的并不是野猫队的大前锋安东尼比斯利。
是野猫队的中锋林易。
篮球馆瞬间安静了下来。
啦啦队妹子们的手都捂着胸口,试图阻止自己胸口那对大杀器的上下起伏。
篮球比赛的较量,往往就是瞬息之间发生的变化。
林易和布雷克格里芬其实有相似点。
那就是布雷克格里芬小时候也是打控球后卫的。
虽然布雷克格里芬的运球不像林易那样花哨、飘逸,但也足够实用。
林易知道布雷克格里芬想干什么。
毕竟未来布雷克格里芬没受伤之前经常持球高位单打。
能成为NBA的状元,除了历史上少数几个水货之外,大多数都是天赋异禀、才华横溢。
布雷克格里芬也不例外。
如果不是里弗斯一味让他像霍华德那样去练上肢肌肉,布雷克格里芬又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
谁知道呢?
明明是两个大个,一个七尺一个准七尺,却非得要像小前锋那样去对决。
布雷克格里芬试探步之后直接突林易的右手,他的第一下爆发力很快,第二下就没这么快了,这是大个子的通病,慢三步。
林易身体朝着左边横移,他封堵了布雷克格里芬的突破线路。
布雷克格里芬立马背身运球,开始背身推进,野猫队的球员并不协防,神速队的球员也不上前去要球,整座球场仿佛就像只剩下了这两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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