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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知义抬起头来,只见厅上铺着一张花纹斑斓的极大地毯。地毯尽头的锦垫上坐着一个美丽的少女,正是吴懿。
她赤着双脚,踏在地毯之上。孙知义一见到她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一颗心登时猛烈的跳了起来,双眼牢牢的钉住她一对脚,见到她脚背的肉色便如透明一般,隐隐映出几条青筋,真想伸手去抚摸几下。
两个关外兵放开了他。孙知义摇晃了几下,终于勉强站定。他目光始终没离开吴懿的脚,见她十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的花瓣。
吴懿眼中瞧出来,却是个满身血污的丑陋少年,面肉扭曲,下颚前伸,眼光中却喷射出贪婪的火焰。
她登时想起了一头受伤的饿狼。在观山海时,她和两个师兄出去打猎,她一箭射中了一头饿狼,但没能将狼射死。
那狼受了重伤,恶狠狠的瞪着自己,眼神便如孙知义这般,那狼只想扑上来咬死自己,虽然纵跃不起,仍是露出白森森的獠牙,呜呜怒嗥。
吴懿喜欢看这野性的眼色,爱听那狼凶暴而无可奈何的嗥叫,只是孙知义太软弱,一点也不反抗,实在太不够味。
昨天他向陆迁投掷石灰包,不肯跪拜,说话倔强得很,不肯要陆迁的钱,吴懿很是欢喜,心想这是一头凶猛厉害的野兽。
她要折磨他,刺得他遍体鳞伤,要他身上每受一处伤,便向自己狠狠的咬上一口,当然,这一口决不能让他咬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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