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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一片欣欣向荣。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现在的秦烽是不怕死亡天使的人动手,就怕他们不动手。
他们不动手,也就代表着秦烽和身边的女孩子们,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要精神紧绷。这样的时间长了,人的思想会出问题的。
所以,他必须逼对方下手,又或者是主动给对方创造机会。
这天一早,他开着牧马人出门,离开家之前,很高调的跟邻居打招呼,说要出去看一片地,再开一家厂。
他独自驾车来到郊外,一直到距离城郊三十公里的地方,放眼望去,目光所及之处全是绿油油的麦田,周围的环境十分空旷。
这可是暗杀的最好场所,对方要是还不动手的话,他可就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了。
远处,白光一闪。
然后,一声枪响,子弹呼啸而出。
对方果然上当,他的嘴角微微上翘,待子弹飞到面前的时候,集中精力将其送进了纳戒。
而他本人,装作胸口中弹的样子倒在地上,滚落一侧的干沟中。
一公里开外的地方,枪手抬起头,他穿着和麦田极其相似的伪装服,要不是因为瞄准镜的反光,秦烽根本不可能发现他的位置。
当然,伊莎贝拉早已经锁定了枪手,一旦秦烽躲不过去,她也会及时出手的。
此时的秦大少是化臻期巅峰的修真者高手,虽说狙击步枪的子弹初速很高,却也能从容的将其收进纳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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