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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时默笙却比她起的更早,此刻立在桌案前,正在练字。
苏意欢平常都是见他写钢笔字,用毛笔还是头一回。
走近了,时默笙转过身来,笑道:“早。”
说完用左手牵住她的手。
苏意欢定睛看时默笙面前的宣纸。
“不如休去,最是少人行。”
他的字,清拔俊逸,字如其人,水平比她高的多。
最后一勾,收笔,时默笙将笔搁在笔架上,腾出手来拥抱她。
苏意欢柔声:“我还要给你煮粥呢,一会来不及了。”
时默笙却不放开,异想天开的说:
“我们别走了吧,就在这常住吧,我写字你做饭,红袖添香好不好?”
知道他是玩笑话,于是苏意欢也顺着他:“好,我们就提前在这养老呗,不过养老也得吃饭啊,你这里有没有食材?”
时默笙终于松开她:“有,冰箱里有些冷冻的东西。”
苏意欢转身去冰箱翻找,找到一只鸡,决定做个鸡丝粥。
洗净了米,鸡肉在微波炉里解冻,米下锅开始煮粥。
苏意欢洗了手,又回到时默笙身旁去,看他已经写了第二篇字。
毛笔尖在砚台里染上浓重的黑。
苏意欢认得那方砚台,之前第一次来的时候,这方砚台是放在门外雨廊下,砚台是黑色砣矶石,很重,触手光滑细腻,只是细看之下,边缘上一丝细小裂纹。
时默笙看她触摸那处瑕疵,说:“在我小的时候砚台上就有那块伤,恐怕是我哪个舅舅弄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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