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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欢喜冤家(三)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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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守文的想像中,大团头应该是和盖老军一样,身体强壮,气魄恢宏。

可是当他看到沈庆之的一刹那,不禁有些失神。

这沈庆之看上去大约在四五十岁的模样,个子不高,大约也就是170公分偏上,长的矮矮胖胖,一张圆乎乎的胖脸,带着如同弥勒佛般的笑容。一身锦袍,手上转动着一对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的玉球。怎么看,这沈庆之都像是北市里的商人。

“小人沈庆之,见过杨大郎。”

沈庆之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快走两步来到杨守文面前,恭恭敬敬行礼。

“你,是沈庆之?”

“是啊,小人就是沈庆之。不过也有朋友唤我沈笑之,杨大郎可以随便称呼。”

杨守文眯起眼睛,打量对方。

这个人,似乎有点意思!

这可能也就是边塞和中原的区别。

边塞城市,多勇壮之徒,律法不算森严,是亡命之徒的乐园。在那里做大团头,首先就需要有一对强硬的拳头,否则根本无法让那些亡命之徒感到害怕。气势上,一定要占居上风,身手要强,要心狠手辣,才可以在边塞之地站稳脚跟。

而中原地区,相对平静一些,律法森严。

这里豪强众多,特别是在洛阳这样的城市里,更是权贵云集。

想要在这里做大团头,身手不重要,气势也无所谓,关键是要学会八面玲珑,什么人可以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得罪了之后。又该如何解决麻烦。如此一来,也造就了两地团头截然不同的特质。这沈庆之,恐怕也是中原团头的一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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