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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主府。
朱晓朋拍着刘乐的肩膀,赞叹道:“好样的,你是我此生仅见的妖孽。”
“以前,虽然也见过一些妖孽,但是和你一比,感觉他们都在侮辱妖孽二字。”
“刘公子,你前途无量啊!”
“此次前去一鬼门,如果没有意外,你肯定能得第一名。”
“哈哈,走吧!我们这就出发。”
朱晓朋把刘乐带到后花园,骑在一头飞马之上,就飞向了一鬼门。
飞马,就是长了一对翅膀的马,不但善跑,还善飞。
是永夜界最普遍的交通工具。
这种1马个头很大,背上能驮二十多人。
翼展也很大,足有五百多米长,而且翅膀是透明的,就像蝉翼一样。
朱晓朋和刘乐共骑一头,非常宽松。
飞马的飞行速度并不是很快,只有比翼鸟百分之一的速度。
好在大头城距离一鬼门并不远,只用两个时辰,他们就飞到了。
朱晓朋把刘乐送到一鬼门后,就分开了。
因为参赛者走的是参赛者的通道,客人走的是客人的通道。
而且,朱晓朋还要找个地方给飞马休息,由于一鬼门要举办比武招亲大赛,来自五湖四海的客人很多,到处都停满了飞马。
想找个借飞马休息的空地,比在一线城市停车都难。
另一边,刘乐倒是畅通无阻的走了进去。
一鬼门的势力范围内有五百座城。
每座城来一位参赛者,共计五百人。
刘乐来的不早也不晚,前面有人已经排好了队,后面还有人不断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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