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京佑抹过脸颊,隐约瞧见红色。他定定看了片刻,笑容一点点的沉敛下来,发现桌上那张契约,已经被陆珣撕得粉碎。
“没用的。”
他说:“宋家别想再卖半根草药。”
话音刚落,天边浓云乍破,大雨倾盆而下。
屋里冷起来,他们也打起来了。
一边是在真正战场上翻滚过无数回的军人,肩上的勋章由鲜血性命凝聚而成。他老了,但还没废,招式绝不花哨,招招老辣而致命;
而毛头小子生长于原始的掠夺,热爱厮杀,一股子冲劲流过四肢百骸,在身体里横冲直撞。
他们分别存着怒气,分别深深厌恶,争锋相对,谁也不肯落下半点气势。心跳声变得迅猛,又变得缓慢沉重。
不管你的血还是我的血,总归是父子的血混合在一块儿,溶于瓦缝间漏下的水里。
就公平角度而言,胜者是陆珣。
年轻小子的攻击充满野性、率性,强而有力。人生里没有谦让,更没有伦理,能够眨也不眨地踹上老人的胸膛,将他踢在门板上,跌在小士兵的手臂上。
老废物。
他眯起狭长的眼眸,手背懒散抹掉唇角的猩红,面带不屑。
但陆京佑在世上摸爬滚打五十遭,手边早已堆积起成堆的武器。只需点头应允,三五成群的帮手便涌进屋子里。
他们年轻力壮,人多势众,手头还有带电的棍棒武器,所以就结果而言,这场搏斗的胜利属于陆京佑。
陆珣被摁在地上,四肢头肩落在他所不屑的凡夫俗子手中,算得上有生以来最大的一次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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