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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刚刚林齐和瘸子交易的那时候,酒馆厚重的木门被人重重推开,一行身批黑色丝绸披风的男子迈着诡异的步伐行了进来。呼啸的寒风从他们身后挤了出来,刺骨的寒意迅速在热烘烘的酒馆内扩散,那些正汗流浃背高呼大吼的粗狂汉子同时放下酒杯看了过来。
“啧,有钱的大爷!”一个贼眉鼠眼的汉子贪婪的吞了口吐沫。
黑色丝绸制成的披风,来自东方的丝绸,在高卢帝国这是贵族老爷们才能享用的珍贵货色。而且普通贵族都无法承受一匹丝绸的昂贵价钱,只有那些大贵族才能用丝绸做衣服。普通的小贵族嘛,有双丝绸长袜就值得夸耀了。
“嘿,有钱的肥羊!”几个胳膊有常人大腿粗的壮汉兴致勃勃的看着这一行人,贪婪的目光不断在他们身上扫来扫去。大半夜的,一群身穿丝绸披风的客人居然来到码头区的瘸子店,这就好像一群小羊羔主动走进了狼窝中,这是多么的惹人遐思啊!
尤其这些客人,看上去就是弱不禁风的模样!
他们都戴着奇形帽子,圆形的帽子有一尺多高,帽子的顶部平坦,趴着一条用黑色玉石雕成的毒蜥蜴。所有人的身形相较酒馆内的这些大汉都显得格外娇小瘦弱,他们当中最高的一个也不过六尺左右,和酒馆内的这些七尺、八尺昂扬大汉根本没法比。
更让人心驰神往的是,这一行十几个旅人都是面色发白的小白脸,他们的脸色好似死人一样惨白,尤其是带队的那个青年男子,他的脸白得近乎透明,隐隐透着一股子不健康的青色。这样的体格,这样的脸色,这分明就是一群病夫,酒馆内的好汉们有自信,他们随意一个人都能轻松拾掇了这些有钱的‘大爷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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