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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人的宴会,就是看歌舞,行酒令,吟诗作赋,玩的都是高雅的东西。
即便大夏的公主不跳出来让孙默作诗,也会有其他人提出来,没办法,谁让孙默的名气那么大。
于是太极宫中,全是起哄的声音,无数视线,也都落在了孙默身上。
他们中有好多人,并没有恶意,纯粹就是想开开眼界,这就像参加某个婚礼的时候,看到嘉宾中有一位歌星,大家自然想让她开嗓,来上一曲。
这样大家回去了,也有吹嘘的资本。
比如今天,孙默作了一首名诗,广为流传,以后自己在其他场合听到了,完全可以插一句。
哦,这首诗呀,孙名师当时作的时候,我在现场!
“抱歉,我不擅长作诗!”
孙默拒绝。
“孙老师不会是爱惜羽毛,怕丢了面子吧?”
大夏的小婊砸的话中,夹枪带棒:“毕竟今天来赴宴的宾客中,有不少文学大家。”
“老师,作一首名诗,气死她!”
秦瑶光撺掇,竟然质疑老师,不能忍。
“孙老师,你的《西游记》和《红楼梦》写的极好,想必诗才也不差,为什么不愿意一展才华呢?还是说我等不配?”
小婊砸继续追杀。
“孙爱卿,不如赋诗一首?”
齐王眼巴巴地望着孙默。
这种场合,孙默如果做出名师,流传千古,那自己的名字,也会跟着沾光的。
对,到时候起居录上就写,齐王赏识孙默,邀其抵足而眠,默大喜,当晚,彻夜长谈,乃成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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