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的人那才叫个多啊,两拨汉子就在黄昏的街角打成了一片,杀猪似的惨叫和吆喝简直比菜市场还热闹。对手是隔壁街的一伙地痞,性质等同于我现在的团队。打群架,这是我加入平民会后进行的第一次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有刀的抽刀上,没刀的拣根烂木棍子,没刀没棍的出拳头,反正我是刀棍拳头都没上从一开始我就被人推垃圾筒边上了,糊了一后背的臭皮蛋,现在都觉得全身有股臭皮蛋味儿。
林熙明是够潇洒的,和我看过的电视一样,站在街边叼着烟,我想通常老大级别的人都要保持个身份,要不他的对手应该也是个老大级的人物。
血在几个同伙的身上出现了,本着职业的惯性,我没有太大的感触,只是震惊这些人何以如此疯狂地陶醉于与对手进行这样歇斯底里的较量,而如石头出发前所说的那样,今天只是给他们一个教训,没其他的意思,就是看不惯。
当警察被街尾的居民大妈喊来的时候,这场打斗也差不多快结束了,平民会基本上占了上风,林熙明丢了两把刀,一把钻进了一个企图偷袭大海的左撇子的胳膊上,另一把被一个人的屁股接收了。警察朝我们跑来,我第一次对这些穿制服的人又爱又怕,要不是石头反应快,也不嫌弃我一身臭皮蛋味儿,估计我已经被警察请进派出所吃盒饭了。
撤退的速度那叫个快,加上边跑边大声咒骂失败的对手,我总觉得他们今天是出来练身手的。后来石头给我说,这叫随时保持状态,我差点没晕过去,这年头,连流氓地痞都要保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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