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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七章 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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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越三尺难得因为恼怒而失去理智,曹云解释道:“如果徐父告诉我,他杀了人,我会接案子。如果我认为徐父没有杀人,是被冤枉的,我会接案子。偏偏是徐父告诉我他没杀人,我认为他杀了人,这种案子我接不了。越检察官你别误会,在我观念里没有黑白的区分,徐父案凶手连捅七刀,法医检验伤口认为凶手下手,手都没抖一下,凶手属于极其残忍类型。”

越三尺问:“你忘了宫本扇吗?她是一位年轻的姑娘,被人谋杀。她是不是一个无辜的人?”

曹云道:“是,宫本扇是牺牲品。走叉布置了一个大骗局,如果不是我搅局,鬣狗的仇家当时在体育场已经完蛋。宫本扇是骗局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桑尼传话和我解释,宫本扇有病还在卖,当时挑人的时候,特意交代挑这种烂人。”

越三尺:“她也是人。”

曹云反问:“你真的不理解?”

“不理解。”

曹云:“简单无情解释。一个人为了一百元杀人,和一个人为了一千万杀人,我会选择为后者辩护。因为我能理解他的想法。但是我无法理解前者的想法。人命价值的判断,在徐父看来,王侠的生命就值三万元,而且他和王侠是熟人,下手残忍。鬣狗为了自保引出敌人,杀死宫本扇。我不认为鬣狗行为对,相反,我认为鬣狗也是猫日的货。但是两者比较,我在心理上能理解鬣狗行为,我不能接受徐父的行为。另外一点,我是律师,律师是一份工作,工作不是你喜欢就可以做,不喜欢就可以不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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