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浓的血腥味,让人极不舒服。小克、郝瘸子、李正光、黄挺利等一众人,抬着乔四,疯狂冲向了面包车。久病成良医,小克等人长期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加上李正光还是标准的蒙古大夫,几人受伤经验特别丰富。他们,并没有拔下乔四肚上的匕首,那会让乔四马上大出血,休克。刀,遇血会变烫,只要不拔出,即可有效阻止血液流失,为伤者争取宝贵时间,这是常识。想要杀人,最好用三棱刀,带三面血槽,捅上必挂,流血都流死。如果是使用普通刀具,捅入后,记得上下左右割个十字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对方铁定完蛋。
乔四脸色发青,已经陷入了昏迷。慌乱的小克一党人,并没有发现刀上有些特别的门道。三百六十五行,哪一行的精英,都不是那么好当的。作为职业杀手,杜小武从小接受杀人训练,岂会不懂得如何用刀。他有足够的把握,乔四必亡,因为匕首的锋刃,用砒霜水泡过三天,散发着蓝幽幽的光泽。匕首不拔出,是可以阻止血液大量流失不假,但更会让毒素顺着血液,迅速流遍全身。砒霜,剧毒之物,极少的量即可致人于死地。匕首上蕴含的剧毒,虽然量不多,但对于一个身受重伤的人而言,足够了。
“操,小克,杀了我们老大就想走。。。。。。”,小马的一群小弟,端着枪,愤怒的拦住了小克一党人去路。做大哥的,只要对手下好一点,总会有人卖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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