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壹秒記住『笔下文学qu】这点几乎是中国人的特征,他们不管走到哪里都喜欢干这种事。
而我作为翻译,隔天陪同一名变种人去向城内其他势力宣布先遣队的到来。过程很顺利,而且我还得到意外的奖励——我被树立为典型,受命组建一支仆从军。
接下来的事情我想大家都了解,我拉了五十多名快饿死的黑兄弟投靠先遣队,并且在接受仅仅一天的训练后就被投放到战场上。我指挥的人成功击破另一个势力的老巢。
那一刻的我赢得人生第一个胜利和光辉,我觉着自己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我激动之余更是决定向先遣队的秦老大献上我最大的忠诚。
可是好景没多久,白人‘还乡团’的那伙傻逼跑出来了。那帮家伙之前是我们的死敌,他们那股子高高在上的傲慢令人厌恶,他们还迫不及待的想要再次奴役我们黑人。
于是我鼓动手下一举将白人‘还乡团’给操翻了。是的,没错,就是我在背后鼓动的。我也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做?反正我就这么干了!
黑人么,总是比较随性点。
然后我又向打回来的马尔科老大献上我最大的忠诚,我甚至亲吻他的脚趾,当着他的面开枪打死了被俘的几个白人。结果是……,我被自己的第n+2个老大派去攻打先遣队的营地。
不去不行,我只能带着我的手下硬着头皮上。别说我不仗义没节操,非洲人不讲究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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