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低头静静地看着柜台上摊开的浅棕色草卷,依稀还能闻见这张年代久远的莎草纸卷上腐朽的霉味。对于经常和古物打交道的他来说,这种霉味实在是再平常不过了,可是这次缭绕在身周,却给他一股难以呼吸的窒息感。
已经从埃及回来了两个月,他几乎天天都是在这样的发呆中度过。亡灵书,传说中可以召唤远古亡灵的神器,现在就放在他的面前,去埃及前占的那一卦的爻辞又出现在脑海。
即鹿比虞,惟入于林中。君自几,不如舍,往吝。
谁是鹿?谁是君子?谁要……舍弃谁……
“啧,老板,这样颓废下去可不行的哦!”放在亡灵书旁边的黄金权杖微微抖动了起来,随着戏谑的声音,一缕白色的烟雾升腾起来,隐约化成一个人形,正是那年轻的法老王,拉美西斯二世。
虽然法老王坚称自己的灵魂力强大,不会轻易消逝,但老板在离开埃及时,还是潜入阿布辛拜勒神庙,取得黄金权杖作为法老王平日里栖身的地方。事实证明他的这个举动是正确的,但两个多月以来,法老王一次都没出现过,估计是灵魂力消耗过大的缘故。
老板放下手中已经凉透的茶杯,把水壶重新放在红泥小炉上加热,并不理这个脱线的法老王。而法老王也并不在意,他睡了许久,因为灵魂力的关系,今天才现身,可是其间每次醒来都看到老板对着那卷亡灵书发呆,自然能猜出对方心里在想什么。对可以召唤灵魂的亡灵书感兴趣,那么肯定是有所求。而且一个人孤独地活了两千多年,必然是在留恋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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