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
任何一座城市往往都有它光辉的一面和阴暗的一面,有些地段五光十色,只属于城市的霓虹将黑夜照得亮如白昼,人造的光芒让城市保持着永久的活力,闹市区仿佛不知疲倦;而又有一些地段却像是永远笼罩在黑暗里,住民们总是弓着身子在阴影里匍匐地活着,唯恐走动的动静被一些更为可怕的人发现。
哥谭更多的地段都偏向于后者,大多数的街区都是罪恶滋生的温床。但在一些有权势的好人的努力下,城市也开始出现了繁荣的地段,哪怕是过了午夜也不会陷入沉睡。
钻石区就算是这样的地段,这也是为什么住在这里的人们总是习惯嗨到很晚。一个和同学们疯了一夜的男孩直到十一点多才朝家的方向走去,到这个点若是在哥谭大部分地区已经是决不能上街的时段了,好在这儿是钻石区。
男孩丝毫没有倦意,十七八岁的孩子稚嫩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活力,脸上泛着红润的光泽,有神的眼睛像是在回味晚间的疯狂。他步伐轻盈,以这样的劲头毫无疑问嗨个通宵也不会犯困。
沿着喧嚣的街道走着,忽然间他像是听到了口哨声。
清脆的口哨声分明从他的左侧传来,他一回头,整个人仿佛触电般地一怔。身侧的小巷里那人用球形的红色头盔遮住了面容,套着酷酷的夹克,踩着黑色的皮靴,气势仿佛电影里浑身藏着各式枪械的墨镜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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