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直拳让我一夜之间成了医院的名人,我自己也觉得自己变成了咬人家耳朵的泰森。 我已经停职反省两天了,一个人关在医生休息室里写检查。听说那个王大宇的父亲还在纠缠不休,一会儿说要上法院起诉,一会儿又说要让媒体曝光。 我心里憋着一股怒气,对着桌上的一摞白纸发呆。我不想写什么检查,满脑子想的都是一些不相干的事。这很糟糕,心理学家说过,一个人要是总沉浸在一种对抗和仇恨的情绪之中,很容易造成性格冷漠甚至会加速心脑血管的硬化。 我想起我们科的老主任,他很不幸,在临近退休时的一次胆囊切除手术中不小心划破了手指,那个病人澳抗阳性,是乙肝病毒的携带者。手术后二十天,病人痊愈出院,而老主任却患了急性重症乙型肝炎,险些丢了命。被传染的过程又偶然又简单。 此刻我也成了一个被感染者,感染的不是乙肝病毒,是更可怕的精神毒素。当那些恶意中伤的话像箭一样刺伤我的同时,毒素已经进入了我的血管,损伤了我原本健康的肌体。 下班后我落寞地走出医院,在一家小饭馆里吃了一碗兰州拉面,然后形只影单地走在华灯初上的大街上,想着我在做外科医生四年零五个月的时候,填写了这段走麦城的历史,我忍不住直想放声大哭。都说七十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很实际,把利益看得重于荣誉,以前我也是这么想,但现在,我觉得荣誉对我很重要。 手机嘟嘟地响了几声,是康小妮发来的短信。写的是:世上本没有沙漠,只因我想你一次,上帝就丢下一粒砂,从此便有了撒哈拉。 康小妮好像是要安慰我,又像是在向我表示感激,一连两天都在不断地往我的手机上发短信。真感谢现代化科技,让谈情说爱变得如此省时、省脑、快捷、便利,但惟一让人遗憾的是,这些千篇一律的套话,也让情感变得扑朔迷离,似是而非,真假不分。 我在月坛附近的那家花鸟市场里转悠了很久,颇有兴致地看人家怎么把一盆六百八的君子兰侃到二百,又挤进人群去,听一只黑色的小八哥说英语。那只八哥的英语说得字正腔圆,还是地道的美国音,它一会儿说“Howareyou!”一会儿又说“Kissme!”逗得所有人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可笑完了,心境变得更凄凉。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徘徊,不知不觉来到舅舅居住的小区前。这是位于复兴门外的一片老式的高层建筑,建于八十年代,虽然建筑设计有些单调过时,但因地处市中心的黄金地段,仍然不失为市区内最好的住宅。 我走进25楼,坐电梯上了十二层,来到1207门前,正准备按门铃,一声玻璃破碎的巨响从房间里传了出来,紧接着,女人又高又尖的叫骂和女孩儿的哭喊乱成一片。我知道,这个家庭频繁不断的内战,又开始了。 舅舅是海湾战争爆发那年结婚的,距今已经有十二个年头,在这十二年里,他们夫妻间的恶战远比中东的局势更紧张。 没有人相信像我舅舅这么一个温良恭俭让的老实人会和人打架,但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让人不可思议,老天爷好像专门喜欢和人开玩笑,偏偏让一个走在街上被人踩了一脚都会对人家说对不起的男人,娶一个随时随地都会叫骂连天、拔剑而起的女中豪杰。 我站在门外,听不到舅舅的一点声音,但我敢肯定舅舅就在房里,没有他这个靶子,舅妈冯彩云就不会有这么力拔山兮的气势。 当年我在舅舅的医院实习的时候,看过舅舅好几台手术,无论是胃切除、肝切除还是胆切除,他都做得那么干净利索,一点都不拖泥带水。病人出现危重险情的时候,他也从来不会有一丝的慌乱,用大将风度形容手术台前的颜卓文,一点都不为过。可舅舅偏偏最怕冯彩云,一回到家里就像被人抽了筋,摄了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舅舅在同事和病人眼里,是个医术高超的专家,可在冯彩云眼里却是个连木匠都不如的穷光蛋。俗话说,道不合不相谋,我不明白舅舅为什么会在这么一个女人面前逆来顺受。我也不知道该不该把他划入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一群。 里边的吵闹声越来越大,门突然一下子打开,舅舅像支离弦的箭蹿了出来。他的身后,冯彩云手举着一把菜刀,紧追不舍。房间里,我那个可怜的小表妹双手抱着脑袋,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赶忙上前拦住歇斯底里的舅妈,拼尽全力抓住她举刀的手。冯彩云瞪圆双眼,大喊着:“你给我起开”话音未落,重重的一巴掌已经打在我的胳膊上。那一刻,我真想可着嗓门大喝一声:“欠揍呀臭娘儿们”然后把一记响亮的耳光摔在那张满是黄褐斑的柿饼脸上。 可话冲出嗓门的时候变成了:“现在已经快十一点了。” 冯彩云翻了我一眼,气哼哼地退回门里,用手里的菜刀朝墙上连连砍了好几下,又扭回头朝着大哭的小表妹直着脖子大喊:“哭丧什么!你那个混账爹还没死!”接着,狠狠地摔上了门。 舅舅瘫坐在楼道的地上,两只光着的脚上只有一只拖鞋,另一只,肯定是在激战中跑丢了。舅舅苦着一张脸,黯然无光的眼神像一潭死水,那种神情,是成年男人遭到无端的羞辱之后才会有的哀莫大于心死。 尽管他与冯彩云之间的恶战早已成了见怪不怪的家常便饭,但如此丢盔卸甲、狼狈不堪地暴露在我的面前,却还是第一次。我和舅舅像朋友,无话不谈。可这一刻,我不知该对他说点什么,设身处地地想,他现在最怕的,肯定是我的同情和安慰。 沉默相对的场面让人难受,我忽然想起前几天刚看过的一部外国小说《兔子,跑吧!》,于是我对舅舅说:“兔子,跑吧!” 舅舅先是一愣,随即朝我会心地一笑。我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舅舅光着一只脚,跟着我从楼梯上一阶一阶地走下来,走出楼门,走出小区。我们没坐电梯,原因自然不言而喻。 舅舅在小区门口的夜市上买了一双条绒布鞋穿在脚上,又向卖鞋的小贩要了一个塑料袋,把那只已不成双的拖鞋放进去,拿在手里。然后问我:“咱们去哪?” “还能去哪儿?你今天大概只能在我那儿过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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