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卿衣虽和关独往不曾蒙面,他却实在见过。
就是在渝城,就是在歌舞教坊中。
当时赵子暮被两拨人合围,有死无生的时候,突然就有人走脱而出,寥寥几手,便将所有誓取人头的家伙打散,这个人就是关独往。
乍看过去,关独往的模样是不惊人的,也远没有世人想象中那般拥有睥睨天下的气魄,倒是有些邋遢,还常常挂着些许酒窝,与赵子暮对坐时,也只聊过往,不着一丝江湖天下。
他其实想不到关独往竟是如此模样。
若是其当真是闲云野鹤、不修边幅的人,又何故一直卧在朝堂之下?
可他又觉得关独往就该是如此模样。
一个人只有性子不拘小节、海纳豁达,才具有“虽万人吾往矣”的雄心壮志。
正在他不禁回想关独往的时候,胡狼话锋却已接着在道。
“关独往自然是天底下排名第一的英雄,排名第二的,却在我家。”
孟卿衣的眼皮抖了抖,道。
“哦?哪位?”
胡狼道。
“萧云乱。”
孟卿衣早已知悉胡狼必定会在他的面前提起萧云乱,孟卿衣只是想不到胡狼竟会将其排做天下第二的英雄。
孟卿衣觉得好笑,孟卿衣却又不能笑,只好板着脸,道。
“怎么说?”
胡狼目光清澈,全然没有半点糊涂,道。
“这天底下倘若还有第二个人可以做出不逊于关独往的功勋,我想,只有萧云乱。”
孟卿衣不置可否,孟卿衣只是道。
“取缔妙仙王的一战,萧云乱固然施展了手段,但以我看来,居功至为的,是你老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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