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人的队伍,全都是生面孔,朝着东城出发。叶离为了防止九卿被认出来,特意改变了他的装扮。
原先的一副书生模样的九卿,被叶离活生生的改造成了一个地痞样子。身上带着从世俗里带出来的饰品。
一个巨大的骷髅项链,破洞牛仔裤,加上一件嘻哈的卫衣,脚上是阿迪王的板鞋。
这副打扮,恐怕连九天,九宫都认不出来。
叶离更是恶搞的给九卿带了一个巨大的墨镜。羽扇被收起来,取而代之的是腰上的匕首和链子。
这简直就是抢地盘的小混混模样。不过九卿看上去还挺享受的。他从来都没有换过装扮,家族的传承,全都是文人模样。
像现在这样叛逆,九卿在家的时候从来也没有敢尝试。
“老大,这会不会……太跳了一点啊?我们不是去砸场子的吗,要低调点好。”
叶离摇了摇头:“这样才像是去砸场的。你想啊,到时候我们也得打砸抢吧,回头躲起来,只要把这身行头换掉,鬼才能认得出来啊。”
“原来如此。”
离城距离东城,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几人施展了几次步法。叶离足足使用了二十次以上的脚踏乾坤,还没有到东城。
“老鬼啊,咱啥时候才能到啊?尼玛,冥冥虚空也太大了一点。这要是华夏,我这二十多次脚踏乾坤,早都到宇宙了!”
厄鬼一脸看傻逼一样看着叶离:“你小子懂个屁。冥冥虚空可以说无限大,根本没有人知道尽头在哪里。这才哪到哪啊?宇宙都没法比。再往前一点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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