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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睡下以后,竟然久久地不能人睡。虽然她对这个丈夫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但是既然嫁给了他,就生是莫家的人,死是莫家的鬼。自己再有不满,也只能和眼泪一样自己咽下去忍着。
当晚她很晚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但是天刚刚蒙蒙亮,高慧春便已经醒了过来――大户人家早晨自有一番功夫要做。无非是调理水火,服侍公婆丈夫,就算是呼奴使婢之家,这也是儿媳的每日功课。尤其是晨昏定省,更是重中之重。
莫家原算不上大户人家,莫容新的父亲没中举前不过是个普通市民,家中以商贩为业。直到莫家老太爷中举才抖了起来,像模像样的算是个“缙绅人家”了。莫容新虽说连个秀才也没考上,捐个监生也算勉强维持住了体面。但是他家在广州城的“正派缙绅”看来,只能算是“西贝货”。更有深恶他家的,直接叫莫家是“破靴党”。还有人给他家做了句口号:“父做太监儿,儿做乞丐翁”。只不过莫家把持文阑书院几十年,手中有钱,父子两代又都是长袖善舞之辈,总算没有公然把他们赶出“缙绅”的队伍,但是广州城里的头等缙绅们,是从不和他们交往的。有事情要和书院打交道也只和山长说话。
大约是因为被“正牌”的缙绅鄙夷的关系,莫家最重“礼节进退”,拼命想证明自己是“诗书传家”。她刚嫁到莫家的时候为了这套“礼节”吃了不少苦头,被妯娌们嗤笑,被公公的小妾们戏弄。甚至家中得脸的丫鬟也在背地里说她是“花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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