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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第一百四十一节共建和谐临高(二
明晋选在大堂接。()一是取大堂是审案之用。表示客。是贼。二来表达和贼之间的关系可日月。
贼的使者不过二十出头。白白净净。身体略呈富态。神情祥和。不由的暗暗叹息。这分明是个好家的子弟。即不能考取功名。也能做个安分守已的富民。何必从贼呢。
熊卜佑还是第一次见到本县的知县老爷。好奇的看了许久。除了看出此人是个中年文人之外。没瞧出什么特别之处。再看四周的衙役。个个面目槁瘦。形容猥亵。穿衣服旧的不成模样。这县衙可够寒颤的。屋柱房梁油漆剥落。蛛网丛生。壁生霉。墙皮大块的剥落。的面的砖也都碎裂了不。
熊卜佑一时间还对这大明县政府有了点好感比起“白宫”来这县衙真是艰苦朴素到了极点。其实他不知道这破破烂烂的官衙也算是一种官场迷信“不修衙”。要这衙门还没倒塌。县令老爷是绝对不会花钱维修的。
吴明晋见这人来到堂上。毫无小民的畏惧战栗之态。不觉有些失望。再看他一脸目中无人。不要说下磕头。连作揖打躬都没有。不由怒从心头起。刚想来个“呔。见了本官为何不跪”的呵斥。煞煞他的锐气。转眼一看自己堂上那群平日里挺胸叠肚。凶声恶气的衙役们一个个神情谦卑。眼神都不在这两个贼身上停留。再堂外十来个荷枪实弹的灰衣贼。刚来的怒气顿时萎了半截。这时有个仆人端了杯茶上。顺手递上一个条却是汪爷所写上面有一个墨笔字:“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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