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剔以及过分追求完美,两个合拍的同类组成家庭,摧毁了唐森的童年。
哪怕已经离开家,唐森时常出现的自我厌弃感,迷茫,都是孩童时代的后遗症。
他感觉,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很浅,就像是破旧房屋角落的蛛网,一扯就破。
可是,唐森骨子里又有些不甘心,他不想被摆布,不想被♂操控,没有人能代替他活下去,所以,他反抗了,挣脱了,从那滩深潭之中跑了出来。
他是喜欢唐廿予的。
不算是完全意义上的爱情,还掺杂着一些对亲情的向往,以及健全的、温暖的人的迷恋。
只是,这样的情感没有表现出来,任何人都没有发觉,包括唐廿予。
唐森很能理解常叔,年近五十的时候,为什么遇到小禾那么的高兴,他碍于身体的疾病,不敢给别人承诺,没有勇气去追求爱情和家庭,只有等到小禾需要帮助,无家可归时,常叔像是揣到了自己的小幸福,小心翼翼的给小禾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经营着这一点点的幸福。
“我有病,哪敢耽误她。”这句话,横在了常叔的心中十几年,也是他和家人联系不多,自己看病生活,孤独开个粥店的原因。
唐森听过家里一些表哥,笑常叔这个长辈懦弱没志气,不过就是患点病,结婚难道就是为了生孩子吗?不要孩子领养一个就行,没和小禾在一起就是他自己不行,没本事。
那个时候,常叔已经很少回去了,唐森也就是听了几句,没有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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