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生活在古代的世界,充分利用这个机会,真太傻了。
毕竟她知道以后会穿越多少的世界,遇到什么样的生活,多给自己些技能,最重要。
即使有立白这个系统在,但有天没有了呢,或者买起呢?
所以靠谁都,还如靠自己来得最。
孤笙歌在窗边研磨,提笔在白纸上写了行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比较标准的小楷书,字漂亮秀气,但笔划又暗着锋利,外柔刚。
她最喜欢的其实些飘逸的文字,大笔挥,洋洋洒洒的觉。
可惜正在练习当,还没有学到步。
如这个成就,还她努力很久才得来的结果。
她以前个孤儿身并,能赚钱上学已经非常错了,怎么可能会有其他的机会去学习别的艺术才能。
就在之后她渐渐闻名,生活宽裕了许多,也没有时间。
思想飘远,等她回神来时,笔墨已经吹干,留了淡淡的墨香。
收笔,她这才想起早上说了要去芳姐家买些大白菜回来放着。
大朗说这里的冬天来得早,而且漫,又冰冷。
酸辣大白菜在冬天吃,可个东西,正她会,芳姐又了很多,可能浪费了。
冬天真的到的话,青菜贵就算了,还定有卖。
她在后院了,可起房子的时候肯定会吃完的,到时候也没有么快。
说干就干,她数了些银子,然后打理自己的着装没有任何妥之处,才拿起钥匙锁门,往芳姐哪里去。
大郎带她去认门过次,所以她还知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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