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度也是近视,总归没有以前清晰,要离更近才能取得相同效果。”
“……”夏九嘉算知道了,沈曦还是个神经病。不管穿什么戴什么,都不能改变他是个神经病这一事实。现在,沈曦戴着窄框金属眼镜,那也只是一个看着斯文禁欲的神经病。
那边沈曦又是痴痴地说道:“冻宝,你真的毛孔好小,皮肤好细。”说话时,他呼吸的热气喷在夏九嘉的耳朵旁边,一阵一阵,十分暧昧,好像在亲吻。
“……”夏九嘉的耳朵发热,说,“我是男人。”对于男人来说,毛孔小不小皮肤白不白有什么要紧的。
“跟男人女人有什么关系。”
夏九嘉说:“我无所谓。”
沈曦却是执拗道:“我喜欢。”
“……”
沈曦又是重复一遍:“我真的喜欢。”
“……随便吧。”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听见沈曦说他喜欢,夏九嘉觉得好像也并不是没有一点用处。
…………
从这个中午开始,沈曦再看书都直挺挺地坐着,再也不歪着看趴着看,人生头回做到了“眼离书本一尺远”。
而且每过十五分钟就要抬头休息一阵。
夏九嘉把窗边座位让给沈曦,让他可以遵照医嘱“眺望远方”。
沈曦还买了七八盆绿色植物,一溜儿排在窗台上面。一会儿看看远方,一会儿看看植物,再看远方再看植物。
他本来就不太看黑板,现在更不看黑板。
程序也不编了代码也不写了,如果必须要看电脑手机屏幕,必戴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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