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季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出了相机,咔嚓咔嚓又是一顿拍,“嗯——你要不要找根木棍再舞个剑啥的?”
于子予不理会季风的揶揄,继续抚摸着墙头感慨,“把吉他带来好了,我可以给城下的尸骨和远征为还的将士唱上一曲。”
“清唱呗。”季风还在拍。
“好!你跟我一起唱吧。”
“靠,太傻了,我不唱。”
“那你还让我唱。”
“你不是想唱么。”
于子予想了一下,“唱就唱,反正也没别人。”
双手一撑,坐上墙头,于子予开始唱了:
……
人说百花的深处,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
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
one night in Beijing 你可别喝太多酒,
不管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
one night in Beijing 我留下许多情,
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
人说北方的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
穿着腐朽的铁衣,呼唤城门开眼中含着泪。
呜……我已等待千年,为何城门还不开。
呜……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良人不回来。
one night in Beijing
……
季风没想到他会唱,而且女声的花旦部分他还是勒着嗓子用假声唱的,不看的话真的听不出是男人在唱。这会儿季风已经听傻看痴了,太好听了!虽然小流氓劈腿拉胯的勾着个背还是一副流氓相,可季风已经不自觉地在想象他要是扮上戏装再捏个兰花指会是个什么模样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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