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双冰冷的玛瑙珠。
“……就是说,我不可能是食人魔。”
他低下脑袋,棕黑的短发也耷拉下去,眼神在宋弄墨交叠的手指上徘徊。
宋弄墨知道白千湾这个古怪癖好,他高中的时候就喜欢盯着宋弄墨的手,理由是“真好看”。
关于白千墨的零星高中回忆一下子涌上心头。
白家父子的消失、命案、食人族……
他脸上的情绪转瞬即逝:“两个问题。一,‘食人族’是什么意思,不准瞒我;二,为什么九年来都没有联系我?”
这是什么奇怪的问题?
白千湾的中毒电脑飞速地运转着,三秒后,他艰难答道:“女鬼大概觉得我是食人族。”
宋弄墨皱起眉,将信将疑的模样:“因为你发的微博?”
“……大概?”
天啊,他到底什么时候发过那种微博?为什么完全没有印象!
再说了,那种微博除非附带“人肉”的照片,否则谁会当真啊,根本就是玩笑吧。如果食人魔这么容易就相信了,那他根本就是个傻瓜。总得有别的什么附加条件吧?何况,食人魔怎么会注意到九年前的微博?
“第二个呢?”宋弄墨忽然身体前倾,两人的距离不过十几厘米,他的脸倏然靠近了,白千湾甚至能看清的黑白分明的眼睛上睫毛的走向。
白千湾愣愣地问:“什么意思?”
“如果你想找我的话其实很容易,我一直在B市新闻版出现,也没有换过住址。不要说什么‘找不到联系方式’这种借口。”宋弄墨语速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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