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遥远道:“再到处去走走看看吧,还没怎么玩呢。”
谭睿康把短袖衫的袖子捋得很上,现出小麦色的胳膊,揭起t恤下摆露出腹肌,笑道:“你过的惯吗?”
遥远说:“当然,我挺喜欢家里的,很轻松很自在。”
谭睿康点了点头,说:“雨停了带你去玩。”
谭睿康低头看,遥远给父亲发了条短信,山村里信号时有时无,赵国刚没回短信。
遥远玩了会手机游戏,一时间想到了很多事情,颇有种难言的感慨,他有什么值得衣锦还乡的?其实全占了父母的便宜。
他命好,生在父母都是大学生的家庭里,谭睿康做错了什么?他比自己更刻苦,更上进,脾气也好,有孝心,只是因为没投对胎,在乡下白白熬了十七年,差点连高中都没得上。想起他第一天来家里的时候自己对他的态度,遥远真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遥远:“哥。”
谭睿康头也不抬地笑道:“嗯。”
如果谭睿康没记错,这应该是遥远第一次开口叫他哥。
遥远忽然想表达点什么,用一个简单的动作来表示他爱他,例如抱一抱,或是顺手给他一拳——表达兄弟之间的亲密之意,但他从小就是独生子,不知道要如何把这种肢体语言表达得恰到好处又不显肉麻。
像以前他和齐辉宇说一件事,彼此心有灵犀哈哈大笑时,齐辉宇按着他狠狠地亲他,说:“牛奶仔我他妈太喜欢你了,咱们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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