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透过窗棂进到房间里来,白晃晃照到的脸上,这才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再一看床上,只留下一个墨绿的大麾,没了清风的人影。
朗歌登时有些着急了:“骨头还没长全呢就撒丫子跑了,真是能的这个清风!”不过料想清风这幅样子定是跑不远,但是他还是穿好衣服心急火燎的出去找。
出来赌场的大门,便到了人声鼎沸的集市,朗歌四处看去,清风的容貌身材以及气质是放在人群中是显眼能一眼认出的那种,朗歌便一边在闹市中走,一边四周看着找清风。
兜兜转转,果然在一个相对来说较为清净处,看见了一个瘦削的背影,穿着一件松黄的便衣,看着孱弱的身影向前走去着,走得如此之慢,倒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朗歌小跑过去:“出来散心也不告诉我一声?”清风回过头,轻笑了:“不必,我只是出来看看,散散心而已。”朗歌陪他一起,穿过闹市便是骨家庄了,朗歌不想无缘无故给自己找不痛快的触景生情,想着怎么把改变清风的路线,不了清风却自己先掉了头,往更热闹的集市走去。
“他好像就是在随处乱逛而已”,朗歌心想,走过一个地方,一个卖糯米糕的小摊掀开了屉子,热气腾腾的香糯味就飘了出来,进了两个人的耳朵。
清风走不动了。
“想吃啊”?朗歌看清风这样子。
“嗯”,清风的眼睛带着一点点哀求,一点点撒娇的期许,眼睛里仿佛又一汪水都要滴出来。可是朗歌一摸身上,没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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