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你看现在合适吗?”洛时序嗓子有点哑。
岑冉撩完就撒手,缩在位子上笑,往自己嘴里塞爆米花,再和洛时序十指相扣。
干燥温暖的手掌和骨节分明的手指有老茧,那是长期写字留下来的痕迹,他们俩都有,在比较嫩的皮肉上磨着有点痒。
上回牵着手是什么时候了?
岑冉的注意力不在电影上了,他握着洛时序的手,陷入回忆。
童年时期他缺乏维生素a,他晚上看不清东西,夜间走路都和洛时序结伴而行,两个人一起回家一起去上补习班,几乎没有分离的时候。
到初中了会害臊,只扯着洛时序的衣袖,他抓得实在太紧,洛时序将自己被扯歪的领子理好,一把抓住岑冉的手,说道:“小瞎子,黏人精。”
他们上课会路过一家菜市场,岑冉都捏着鼻子走,不下雨还好,一下雨坑坑洼洼的,水里漂浮着油渍,在光下浮出斑斓的彩,以岑冉的说法是,像是某种有毒物质。岑母爱给岑冉买白鞋子,他穿着好看。
岑冉每次看到雨天如临大敌,他看不清路,还怕自己鞋子沾上脏的。虽然洛时序嘴上说着不会背他走,但到了那条街,还是会蹲下让岑冉上来。
夜晚是黑色的,也是温柔的,是洛时序肩头绵软的布料,也是他身上淡淡的清香。
在未知的漆黑里,岑冉安稳地趴在洛时序的背上,感觉只要洛时序带着他一直往前走,他们俩便一路走到白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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