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没有抬眼看他。他知道,他的眼睛澄澈如水,波光粼粼泛着亮光。诚然,那双眸子不如记忆里的幽蓝眸子美,但是,却更会蛊惑他心。
手,不自觉握起。
手背,青筋鼓动,张弛有力。
程朗注意着他手上的动作,一步步靠近。
陆安森缓缓抬起头,眼眸直视他,眸光冷冽森寒。
程朗有一瞬的怔愣,低声喃喃:“沈从文在这首诗里说,我要在你眼波中去洗我的手,摩到你的眼睛。太冷了。倘若你的眼睛真是这样冷,在你鉴照下,有个人的心会结成冰。陆安森……原来,这话是真的……”
低迷萎靡的声调,带着丝丝忧郁和悲伤。
陆安森心软下来,却还是握紧了拳头,冷声道:“好好弹你的钢琴,这是我对你最大的期许。”
程朗不解:“为什么?”
陆安森沉声回:“很多事,没有缘由。”
说谎!
程朗声音笃定:“假的。你就是喜欢我。”
他是喜欢他的,他的眼神、他的声音,他的言行举止都在昭告一切。只是,他不承认。该死的不承认!
陆安森摇头:“喜欢不是爱,程朗,你比谁都明白。”
是啊,喜欢不是爱。
程朗缓缓坐到石凳上,久久沉思着这句话。他那么执着于陆安森的喜欢做什么?
他是钢琴男神程朗,男男女女多少人喜欢他啊。哪怕为他疯、为他死,也是大有人在。他根本就不缺这样一个他。
可是,他是陆安森。
他甚至想,哪怕他喜欢他一点,也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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