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送出国去镀金镀银,先是在东洋呆了两年,觉得无聊至极的郑家礼,提了行李,便直接跳上奢华的邮轮,转战西洋花花世界。
他在欧洲游历过,语言和社交的天分让他不管到哪儿都能快速适应,于是,曾经徜徉在巴黎星空下,漫步于那不勒斯葡萄园间,跟伦敦大本钟合过影,对维也纳金色大厅流连忘返过,见够了世面,写够了游记,认定了自己天生就是一颗浪漫多情种子的郑家礼,多年之后回到京城故地时,已经是油头粉面,风度翩翩,穿鲁比纳奇西装,戴百达翡丽腕表,用4711古龙水的,实打实的西洋派花花公子了。
他出版了自己的游记,从此一炮打红,红得发紫,红透了半边天。
没去过外面世界的人们被他那些异常生动鲜活的叙述和描写吸引到欲罢不能,包括贯穿其中的,时下最流行的新派诗歌,包括几乎没有哪本书能做到的大量真实照片转印的插图,甚至包括扉页上环绕着西式百合花相框的作者肖像,全都成了最佳的卖点。受不了这种种活色生香的诱惑乃至勾引的男女老少蜂拥抢购,几经加印再版仍旧时常缺货的那本诗歌散文体游记,让郑家大公子,赚了个盆满钵满,同时一夜之间,成了社交圈子的名流,成了凡夫俗子的偶像,成了花界男色的炫耀资本。谁跟郑大公子睡过,那是可以恨不得举着大喇叭去城门楼子上吆五喝六疾声高呼昭告天下的。跟他郑家礼过夜,那不叫过夜,那叫临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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