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雪白袍子,而是一袭淡青长衫及膝,加之一双朴素无华的短靴。从头到脚,除却常臻送给他的琼簪和腰间吊着莲花玉坠的折扇,再无其他装饰。
一眼看去,不外乎一介少年书生,秀秀气气,恍若一缕清风,一枝垂柳,淡雅而不清绝,脱俗而不孤高。
聚众喧闹的年轻人,大都与他年纪相仿。林烨挤进人群里,半天也没听出明堂,便随意抓这个人,想问问究竟。
原来,今日乃是玉琼城“欢颜诗社”一年一度的赛诗大会。
“欢颜诗社”,五年前由三位二十出头的读书人创立。三人才高八斗,却怀才不遇,捉襟见肘,穷困潦倒。几人因机缘巧合偶遇,颇为投缘,日日聚在一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其中一人提议,何若建立一个诗社,与天下寒士同享?日子清苦尤难度,广厦千万寻不得,然而人生得意须尽欢,何不欢颜一社众乐乐?
玉琼城农户居多,穷人数之不尽,商贾官宦家族反倒屈指可数。此社一出,甚合年轻人的意,迅速声名远扬,与会者无数。
再后来,也不知谁想出赛诗会这么个法子,诗社的参与者,也不再局限于玉琼城人及寒门文士。
林烨睁圆眼睛,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道过谢,又往里挤挤,踮起脚,从并排站着的两人肩膀中间往前瞅。
人群中央,站着一位主持赛会的年轻人,虽衣着陈旧,但举手投足敦厚诚恳,神情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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