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饮尽,“敬大家!”
“敬领主大人!”
格里兰人的声音几乎要震破屋顶,参加宴会的矮人和精灵稍显诧异,却没表现出来。他们知道宋默很受领民的爱戴,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一个能够想方设法发展领地,让领民过上好日子的领主,的确值得尊敬。
当然,矮人和精灵都不知道,这位领主的地盘,可不只有格里兰,现在宋默掌握的土地,几乎和一个小国不相上下。如果他愿意,完全可以黄袍加身,领主不干了,咱做国王。
纳尔逊想要坐上王位,还要拼死拼活的流血打拼,和他的王兄侄子群殴单挑,宋默完全不需要。
几杯酒下肚,宴会的气氛开始高涨,矮人们再次发挥了他们豪迈的性格,将喝酒杯子换成了大碗,一手抓着大块的骨头,撕扯着上面精心烤制的肉,另一只手举着酒杯,大口灌下,深红的酒液染红了他们的胡子,矮人们却丝毫不在意,开始和周围的人大声说笑。
生活在格里兰的地精和侏儒已经能同格里兰人打成一片,被额外邀请的拉恩和他的村人却显得十分拘谨。他们看着米尔斯等地精除了和侏儒谈笑,还和人类碰杯,甚至能同矮人说上几句话,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变得不真实。
喷香的肉,雪白的米饭,甜美的葡萄酒,他们不是没吃过肉,但那大部分都是偷来的,或者是用偷窃的金币买来的。眼前这一切,按照领主大人的话来说,是他们用劳力正当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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