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昂说:“我挺喜欢马的。”
“大家都知道。”万朝昂让自己笑得纯良,丝毫取笑意味都没有。
这天钱良钢带了胡晏驰去了马场,万朝昂飞回炽安城处理事情。
那位性子烈的主——潘则西拼尽力气最後一博,找上了个六十岁的老头之出来周旋,而那拎不清情况的老家夥是万朝昂的远方表叔,在炽安做了一辈子的房产生意,多少有点地位,但老家夥爱老牛吃嫩草,现在碰上那位姿色万里挑一的,估计脑子也就真糊涂了。
碍於有点亲戚关系,万朝昂只好亲自上阵,当天中午他就约了人吃饭,上午的时候,他就让老头子的亲儿子找潘则西去了。
老头在与万朝昂的饭局间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当场给万朝昂发了飙。
万朝昂一脸微笑,也没发脾气,哪怕老头把酒泼了他一身。
万朝昂穿著有著酒渍的衣服去停车场的时候,不巧又碰上前男友。
乔鹏像是特地在等他。
哪怕衣服污脏,万朝昂也脸色未变,朝乔鹏礼貌微笑。
乔鹏那张英俊的脸上的表情还是那麽温吞,也不说话,只是看著万朝昂。
万朝昂以前是真喜欢乔鹏,只是乔鹏养了那个人之後,再浓的感情也在那几年耗没了,最後走的时候,他觉得乔鹏比谁都让他恶心,可谁叫他是个打理人际关系的人,所以再讨厌他也能给出笑脸。
他当乔鹏是普通认识的人那样笑笑,打算开锁上车。
按他和乔鹏的身份,乔鹏还没到让他主动打招呼的地步,乔鹏尽管是乔氏的老板,但他父亲还没退休,也就那老头的地位到了让他主动献点殷勤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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