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着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林森,也不想折断他的翅膀。
曲谌在深市的工作结束,便和林森一起去香港。香港并不大,但车水马龙很繁华,街上人潮拥挤。
林森其实想去迪士尼乐园,但自从他红了,去游乐场这种事都成了奢望,因此只是想想而已。最终还是去别的地方,像浅水湾、维多利亚港这些景点,逛完就到下午了,又去购物。
香港是购物的天堂,仿佛来了这里不买些东西回去就对不起来的这一趟。
林森对购物没什么兴趣,不过和曲谌一起就另当别论。
最后林森买了两块浪琴的手表,他和曲谌一人一个。只是给曲谌戴上时林森才发现问题,曲谌手上那只表林森认识,是百达翡丽的,很受藏友追捧的款式,价值不菲。再对比他买的,一万多的手表对一般人来说有点贵了,但对曲谌来说还是太廉价,林森一时有些送不出手。
曲谌已经摘了那块百达翡丽,见林森迟疑,有些疑惑:“怎么了?”
林森想了下,还是给他戴上,又说:“嗯,你不经常戴也没有关系。”
“我会一直戴着,”曲谌却笑了起来,神情十分愉快。
他们俩认识那么多年,他送给林森的礼物不少,但林森送给他的东西实在少得可怜。
林森是个粗神经,送人礼物基本上都是在别人生日的时候,林森以前和曲谌关系好的时间太短,关系不好的时候自然不会惦记曲谌,因此还没有只在他生日的时候送过他一个手上戴的皮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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