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时候可以去附近的KFC或星巴克蹭空调。唐总不是也住过地下室?应该知道的吧?”
唐骥咧了咧嘴,没说话。他是住过地下室,但大概总共也就住了一个星期,而且正是不冷不热的秋天,还真没过过蹭空调的日子。
其实说实在的,这屋子现在就挺闷热了。魔都的梅雨季已经快要来到,墙角泛起灰色的水气,可以想见等到了雨季,那里说不定会长出蘑菇来。
“你也不容易……”唐骥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当然他是经过各种历练的,其中也包括一文不名在贫民区里生活三个月,但那终究是不一样的。
顾颐把一双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语气淡然:“大家都不容易,我还算过得去。”
唐骥又咧了咧嘴:“你这种心态真是难得。哎,鞋很合适,看来咱们俩的脚一样大啊。”
“真是荣幸。”顾颐把他换下来的鞋放进鞋盒,找了个袋子装起来,“唐总要拿走吗?”
唐骥顿时乐了:“顾颐你可真贤惠。都破成这样,不能穿了。”
“如果唐总不要了,也请把它带出去扔进垃圾箱。”顾颐把袋子塞进唐骥手里,向门的方向做了个手势,“唐总应该还有事,我就不耽搁唐总的时间了。”
“你连杯水都没给我喝呢。”唐骥抱怨着,不过手机适时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算了,下回来再喝。我走了,你早点休息吧。”
关上门,顾颐有一种送瘟神的感觉——终于走了,还带走了自己一双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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