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们住的近一点,肯定能成为朋友。
而且他们的关系也不会仅仅是朋友。
纳什拨了格伦的号码——他存他号码就是为了有一天能用上,对吧?
电话接通后响了一会,然后直接转到了语音信箱。纳什清了清嗓子,粗声粗气地说:“呃……嗨,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知道的,”广播里突然传来了7429次转机航班登机的消息,“我得登机了,今晚我可能会给你打电话的。”
或者格伦会打给他,这样纳什就不会觉得自己像个跟踪狂一样了,毕竟他曾经告诫别的执法部门要小心这种疯子呢。
他在飞往华盛顿特区的航班上睡着了,过去一周他睡得很少,他们俩都没怎么睡。毕竟,他和格伦都觉得春宵一刻比什么都重要。
当纳什到了华盛顿,他拿了行李,然后驾车前往佛雷德里克斯堡。他中间只停了一次,还是为了买牛奶。
到家后他放下行李,听了电话留言,看了下手机,把衣服洗好,又看了看手机,接着查邮件,然后第三次看了看手机。
什么都没有。
似乎格伦比纳什更懂得告别这个词的含意。
但随后纳什想起了在机场时格伦的神情。不,他怎么都不相信格伦不想收到他的消息。他们都认同远距离恋爱不可能长久,但事实却是:他们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炮友了。当然,他们之间不可能有未来,因为这段关系比离开了枝头的花朵更短命。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花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它们绽放的过程却绚烂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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