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杯优雅地慢踱过铺地的羊毛厚毯,本是想踱步到偏院小木竹式地板上坐着静会心,却莫名其妙地一顿步子,停下身回头看了那喜气洋洋热热闹闹的地方一眼。
这是一种……太过莫名的熟悉。
看见的每一个人都好似有了重影,此刻这景也不单纯的像是刚才所见了。
眼前来来去去的人身上好像全穿着复古袍子,有的从自己面前走过,好像还能听见“丁零当啷”的声响,多半是挂了什么玉饰,相撞击在一起时清脆悦耳,环佩叮咚。
但这副透过迷蒙醉眼看见的景象好像又是幻想。
总之当吴朝一个人坐在那里的时候,脑子里浑浑噩噩的。
后来零点一过,林翘跑来找到他,拖着他一起去要红包的时候……记得自己还笑骂他臭不要脸来着,都多大了还好意思要。但是也随即就清醒了,屁颠屁颠跟着同去。没想到他一个外人竟然也还真拿到了。
后来仔细想了下,那好像是他们待在学校的最后一年,快毕业了。
每当一想时间点的时候吴朝就有些头疼,他总怕自己的记忆断点——那种莫名的空白茫然,恍若一记闷锤,足以震的他自己手忙脚乱。
那个时候,总是特别慌,特别无助。
所以他才拼命地喜欢做事情,都说设计这一行是个短命的活。
短命好啊,活太久了,岂不无趣,岂不惶恐。
可无论怎样,他是真的很感谢今天忽然多了三个这样的“不速之客“,竟然能和他一起守个岁,让他不用再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落地窗前,静默地独赏那漫天烟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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