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斯坦·菲利普斯
你胡说什么。1977年双友夜总会还不存在?1979年才开门?那我是在哪个夜总会撞见牛皮的?转盘?不,朋友,不可能是转盘,小子,连总理都经常去转盘。过着好日子的名流和中产阶级混在一起,感觉他们联系上了某种文化,你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你确定?你怎么可能确定?你从1978年起就没再去过牙买加,对1979年知道个屁。你说你正在写一本关于歌手的书,但你问的这些哪一件和歌手有关系?你知道他老兄1981年就走了对吧?还是你在哪个屁眼里被关到了今天?咱看着像是从母牛背后生出来的吗?你是在写鬼故事吗?歌手的鬼魂在玫瑰堂作祟?说起来,既然你在写歌手,他妈的为什么要采访我?皮尔斯,你觉得咱是他娘的白痴吗?
对不起,你浪费了我的时间?什么屁话,皮尔斯,你坐下。你看看你,问你个小问题,你就气得要他妈冲出房间。不过这大概是你一整天做的最有意思的事情。你看你的脸涨得通红,像是一个人吃肉噎住了。你他妈给我坐下,亚历山大·皮尔斯。好,你听着:要是你不说清楚你为什么想了解和平运动、乔西·威尔斯、罗爸爸和警长杀手,我就不告诉你我最后到底想明白了什么。如何?成交?
和平委员会甚至有个办公室。歌手为此借出了他的屋子,底楼里面的房间。我们相处得非常融洽,人们觉得我们就像亲兄弟。从某个角度说,我们确实是亲兄弟。我和他都是从牙买加的贫民窟生活爬出来的。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但咱曾经也很擅长音乐。和几个小子在总理——对不起,前总理——前总理父亲家演奏过。甚至和歌手最要好的朋友一起长大。咱总觉得咱挺精明,但谁知道呢?也许歌手比我还精明。很多人有个倾向——也许是贫民窟的特征:假如别人无法毁灭你,你也会毁灭自己。贫民窟的所有人天生就是这个性格,但歌手不知怎么治好了它。你看着我和他在照片上,我和他都比贫民窟的一般人精明,但真正显眼的只有一个人。有些人命中注定会搞砸,哪怕他们很精明,知道不该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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