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那以后傅知越就记住了,但凡从那家店经过,都会买点鲜面条回来。
有时间就熬一锅鸡汤下面条,没时间就清水煮了,里面加点白菜,总比他不在家的时候温楚淮想起来就吃那些速食来得好。
后来煮多了,傅知越就找到了规律。
温楚淮不吃油大的面条,鸡汤里要是没有荤油,还能加两根青菜叶子,温楚淮会把鸡汤也喝干净。
于是某个周末,傅知越难得上午没事,熬了一锅鸡汤,中午温楚淮回来,桌上的却不是鸡汤。
傅知越等着鸡汤冷却了,荤油在上面凝固,傅知越把那块荤油挑出来扔了,剩下的就是纯纯的鸡汤。
两个人都是大忙人,吃饭要么是在外面找个环境好味道也不错的餐厅,在家里更多就是对付一口,没谁会花这么大功夫,等了半天,就为了这么点小事。
就连温楚淮自己都没想过,可傅知越做的很顺手。
做到现在,温楚淮只尝第一口,就知道这是傅知越自己做的。
他一根一根吃完了那碗鸡汤面条,保温杯刷好了,放在客厅的博古架上。
上面能砸的都被温宏胜砸了个干干净净,那个保温杯放在上面,分外醒目。
第二天温楚淮出了实验室,就看见傅知越在医院大门口溜达,堂堂首席律师,穿着皮鞋在马路旁边踢石子。
看到温楚淮从大门走出来,傅知越收起散漫,僵硬地走到温楚淮面前。
哥
傅知越在距离温楚淮两步的地方停住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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