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吃到早餐的我格外气忿。我也不知道在气忿,反正就是气忿。我朝空气短促地吼了一声,然后摸回卧室,拿上钥匙出门。妹喜给我买的盲杖,我还是不肯用。楼梯里,我能听见蓝色的塑胶拖鞋板拍打地板的声音。很快速,很急切,好似一不留神就会滚下楼梯。幸好,我没事。我戴上墨镜,朝着中医馆前行。说是前行,实际是爬行。我走在盲道上,仿佛在玩超级马里奥。地上的狗屎,翘起的地砖,当道的消防栓,歪斜的电线杆,齐腰的沙堆,会唱歌的洒水车,我他妈没有躲过任何一个障碍。我有很大概率会在拯救碧姬公主的路上,被各种各样对付盲人的隐形设施所害死。中途中,我直挺挺地撞在路边停放的轿车。警报发出的哔哔,吓跑了几只野猫,也招来了刚走不远的车主。没有盲杖,盲人的身份就不靠谱了。更何况,我浑身上下都没有盲人那柔软的气质。鼻梁上的墨镜,反而让人觉得我是在耍帅。
车主是个男人。他骂我眼瞎。我笑着点点头,说我是瞎子。男车主愣住,看见我递来的残疾证,一言不发地走了。我站在原地,笑了起来。这是一种自毁性的乐趣。自己毁灭自己,是完全没有被人毁灭要来得有趣。因为自己掌握着毁灭的方式,既有毒药,也有解药。而别人的毒药,是用闻所未闻的配料所调制的。我是盲人,却没有盲人的标志,正是为了让人产生误会。我先是让他们骂我,再无奈地坦白,那么他们就会立即感到错愕,感到愧疚,感到羞耻,紧接着他们会在之后的人生之中时刻回想这件事情,并且回想的同时给自己的良心几个巴掌。我笑得更加得意了。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带盲杖的原因。通过别人的羞辱来获得毁灭的快感仿佛更有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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