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把绳子套在修格斯的脖子上,带着修格斯出了门。
路上他遇到了一个散步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穿戴贵气,还有一只闪亮亮的手表,看起来家里很有钱。
令人意外的事情是,他居然看见修格斯的第一眼,就双眼发光,凑过来问格林,这只狗是哪里买的?
“这不是买的,之前是流浪狗,因为我觉得家里需要一只狗,我就请它跟我回家了。”
格林解释说。
修格斯坐在旁边,不理会他们的谈话,眯着眼睛,似乎在看远处的蝴蝶,一副镇定自若的神态。
如今皮毛光滑油亮,比之前更多了一份威严。
夸张一点说,它身上有一种天生的王者气质。
“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宠物,你是它的主人吗?”
年轻人问。
“理论上说是的。
但我还没来得及给它□□,所以现在还没牌子,要是松开手,没有绳子,或许还是会被人以为是流浪狗抓起来带走的。
我也不确定修格斯是不是认为我是他的主人,也许它觉得我不配呢。”
格林对年轻人笑了笑。
年轻人以为他在开玩笑。
“哈哈哈,没想到你还挺幽默。我家之前也养狗的。我看你的狗很漂亮,不如我们交换一下联系方式之后有时间可以一起遛狗。
要是你没时间也可以打电话找我,我有很多时间,我可以替你遛狗。你觉得怎么样?
我的住处不远。你要是有空也可以随时到我家去玩,带着你的修格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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