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杯,为我们明天能离开泣个鬼地方而庆杳娥韦斗一面红光的和金秀一碰了一下酒杯,然后一饮而尽。“告诉你,我这一辈再也不想回来了,”
金秀一也是深有同感的大点其头,同时拿起酒瓶喝了一大口,抹了抹嘴角淌出的猩红色液体,有种说不出来的痛快。
一顿大吃大喝之后,金秀一回到了石屋之中,老福特已经睡下了。金秀一便轻手轻脚的回到了自己的床铺,躺了下来。
酒足饭饱,本来以为会很快睡觉的金秀一,却发现自己的精神出奇的清醒。没有丝毫睡意。
终于要离开了。
在这里整整呆了一年的金秀一。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是解脱,是期待,是怯意,还是不舍?!
该死的,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让不舍见鬼去吧,老子这辈子再也不会来这里了,至少不会一个人来这里做矿工了。
安该不会了吧?
金秀一猛灌着酒水,强迫自己压下心头的不安“我在想什么呢,这可是一队练有素的政府军,整整八十人全副武装的特种士兵,我怎么会还担心到不了家呢,杞人忧天。只是老福特为什么会给我这根羽毛”
从枕头下面拿出了那根颜色鲜艳的羽毛,金秀一并不认得它,只是这么的看着它,回想着当时自己高兴的告诉老福特自己要离开这里的时候,老福特平静表情下的奇异话语“你拿着它,如果遇到躲不过的危险或许可以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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